• 2009-01-05

    脂肪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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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买回一堆书来,放上一个星期到半个月再看。或许是因为包含期待以及有事可做的幻想般的满足感,也或许是因为刚买回来的书还不属于我,它们需要认识这个家,我需要在心理上接受它们。

    不管怎样,我和摊在桌上的帕慕克初次见面的陌生、试探和小心翼翼阶段已经过去了。《白色城堡》与《我的名字是红》闻名也够久了,现在才拿起来看可算反应太慢。是适合床头催眠用的书籍,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悬念引人却不累人,舒缓的叙述配合舒服的姿势,是可以翻过若干页然后决定“今天就到这里吧”的一种,不必为了还未读到的情节而充满期待辗转难眠甚至索性不睡觉了。所有的小说里都会有故事,故事可以是中心、全部,可以是噱头,可以是结构或时间轴,可以是手法、节奏,也可以只是一种必需。

    相较而言,已属于旧书的《源氏物语》却是大不利于休息的,虽然大部分册页里男主不过是从一个女人家里出来又进了另一个女人家,隔帘对答、写信、唱和,无聊地重复,但却让人忍不住期待地想,下一个女人是什么样子的呢?喜欢在感情里流连不定的花心男们,就是这种心情吧。

    《红》里面已经翻过的几页里,一个因感情而离乡背井的男人多年后回归故乡,在伊斯坦布尔的街头,就像面对一本熟悉已极却久未翻开的旧书。我向往这种感觉,故乡对我来说是一个名义上拥有而心理上缺失的词汇。故乡,你可以爱它或恨它,留恋它或逃离它,但当你自愿或被迫重游故地,特别是身边还陪伴着另一个外乡人,你总是可以向朋友介绍每一个景点每一个市场每一个街区甚至每一棵树每一块石头,走到小时曾无数次走过的那条路,心理上的故乡就是一台时空转换机,自动将过去的情节调出来,重现在当下的场景。

    但一个习惯性路痴没有资格享受这种复合性的痛苦与幸福。对故乡的丢弃不是因为我不喜欢那个城市和已经过去了的日子,也不是因为曾经强烈而现在依然清晰的逃离的蓄谋。当你从来记不清从一条街要找回家去应该向左转还是向右转,当你因为过了很久而更加弄不清时,一座城市,一个地方,无论在其中生活过多久,都和陌生的所在没有任何区别。或许唯一的区别是,在陌生的地方,手里拿上一张地图,或是见人便问路,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但你永远不会去买一张故乡的地图,尽管已经发生过多次拆迁与改建。迷失在本应无比熟悉的道路上,忍不住想要拿住一张你从没拥有过也不会拥有的地图,这就是名义上的故乡带给我的羞愧与耻辱感。

    所以,我认为自己从未真正在那个城市里生活过,曾经在那个城市街头行走欢笑的小个儿我,比逝去的时间更加虚无。我观看着过往的自己,好像看着一个陌生人。好像看着一部拍得很坏的电视剧,甩甩头要将它从记忆里剔除,却无法否认曾看着它经历过喜怒哀乐或破口大骂的时光。我的身体在一个地方,又一个地方,而感情、性格或许是灵魂,却固执地要成为浮光掠影的过客,这也包括每一份职业,所做过的每一件事,读过的每一本书。就像在游泳池里想要潜水,一股看不到的力量却将自己向上托升,只好浮在水面和生活的表面,无可奈何。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脂肪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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